法律分析:临时寄押时间应计入刑事拘留时间,押解路途上的时间不应计入刑事拘留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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