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监视居住的定义、适用情况和执行机关。监视居住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为进行监视和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监视居住措施,但人民检察院会监督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监视居住一般不属于判刑处罚,而是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可能会采取一种强制措施,即监视居住。这种措施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且对其行为进行监视和限制人身自由。公安机关会负责执行这种措施。与此同时,人民检察院将会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作出执行吗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
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监视居住一般是不是判刑啊
对于犯罪嫌疑人所适用的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是不属于判刑处罚的,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拓展延伸
监视居住是行政处罚吗?
不是。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结语
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被监视居住。监视居住不属于判刑处罚,而是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