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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怎样分割夫妻共同出资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夫妻离婚时,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夫妻共同出资,另一方能证明婚前认可房产为共同所有,则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法律分析

离婚时,如果夫妻共同出资但房产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且配偶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婚前双方均认可购买的房屋为共同所有,那么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照共同财产的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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