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有签合同欠工资找劳动局有用。劳动关系是事实关系,不以签订劳动合同为要件,劳动合同只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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