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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成立条件是: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犯罪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他人的生命权利;

3、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会道门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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