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监护权变更,则父母就没有监护权了。因为监护权变更,前监护人的监护权就被撤销,所以不再具有监护权。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和其他法定情形的,利害关系人和有关部门有权请求撤销监护权。
一、遗弃撤销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遗弃撤销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具备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撤销监护权的具体情形: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申请。
二、监护权变更的条件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监护人可以变更,但不是任意变更,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是监护权变更的前提条件。
三、监护权终止的情形
监护权不是固定不变的,他可能会因为以下一些原因导致监护权终止:
1、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
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的,监护关系不复继续,当然终止。
2、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未成年人成年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成年精神病人恢复健康状态时,监护即告终止。
3、监护人辞去监护
监护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辞去监护。在指定监护人,辞去监护须经协商或提起诉讼由判决,擅自辞去的不发生辞去效力。
4、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人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也即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理当终止。
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或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可由人民撤销其监护。
监护权不同于抚养权,它会因为其他一些因素的存在而导致监护权终止。此外,如果监护人在取得监护权后未能尽到监护职责的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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