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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必须本人去吗?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

不是必须本人去的,可委托代理人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能够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纪、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借口;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能够表面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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