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过借款人同意签订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可以先看下哪些情况将导致保证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以下情况中保证合同会归于无效: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在没有取得法人书面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
2、主债权人一方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双方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
3、国际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
4、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
5、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所以,未经过借款人同意签订保证合同的,其实不会导致保证合同无效,而且,签订保证合同时,借款人对担保不知情的话,同样不会影响保证合同的效力。
一、连带责任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4、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5、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
1、担保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内部机构或者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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