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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驾驶危险货物超四小时,扣多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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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续驾驶危险货物运输车超四小时,扣多少分
1、连续驾驶危险货物超四小时,扣多少分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的扣12分;
(2)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的扣6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二、危险驾驶有哪些行为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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