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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与解除合同能否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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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与解除合同能并存。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的支付不以合同履行为前提,不与解除合同相悖。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损害赔偿三种方式。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二)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

(三)损害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

二、购车合同违约责任怎么承担呢呢?

购车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是:

(一)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二)因不履行合同而造成财产损失时向对方当事人作经济补偿;

(三)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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