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因劳动者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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