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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工伤如何进行赔偿?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60岁以上的工人在工伤赔偿方面,按人身损害来赔偿。年满60岁后,若仍在工作且未领取养老金,则可申请工伤认定。《民法典》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对造成他人损害负侵权责任,可追偿故意或重大过失方。《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人因工伤享受医疗待遇,治疗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法律分析

60岁以上的,一般不是按工伤来赔偿,而是按人身损害来赔偿。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未满60岁之前就在在该单位工作至今且没有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则可以申请工伤认定。60岁以上工伤赔偿怎么赔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拓展延伸

60岁以上工人的工伤赔偿:规定与实践的差异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60岁以上工人的工伤赔偿问题日益凸显。根据相关法规,60岁以上工人在遭受工伤时仍然享有相应的赔偿权益。然而,实践中存在着一些差异。首先,一些雇主可能对60岁以上工人的工伤赔偿敷衍了事,甚至存在歧视现象。其次,部分地区的赔偿标准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工人无法获得公平的赔偿。此外,一些保险公司对于60岁以上工人的保险费用较高,增加了他们获得赔偿的难度。因此,需要加强对60岁以上工人工伤赔偿的监管力度,确保法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结语

60岁以上的工人在遭受工伤时仍享有相应的赔偿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然而,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雇主对60岁以上工人的赔偿敷衍了事,赔偿标准与实际情况不符,保险费用较高等。为确保法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加强对60岁以上工人工伤赔偿的监管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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