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它不同于刑事拘留,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此外,行政拘留也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对于个人来说,最严厉的手段应该是行政拘留。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被处罚人怀孕、已满七十周岁或者是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免于拘留,这是充分保障人权、彰显法律关怀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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