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处罚程序中的重要环节,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填全、不漏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其次,执法人员在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场宣读并交付当事人,以告知当事人处罚情况和相关权利。同时,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在决定书上填写的日期应一致,以确保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此外,要严格掌握当场处罚的适用范围,《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只适用于警告和规定的较小数额的罚款,对于没收物品、违法所得数量和数额较大的情况不能使用该文书。最后,执法人员应在作出当场处罚之日起7日内将当场处罚情况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以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在简易程序中,罚款执行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当场缴纳,需要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另一种是当事人将罚款直接交到指定的银行,需填写清楚指定银行的名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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