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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一般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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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税率为11。 税率 :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 土地使用权 ,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决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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