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需要提供证据支持民事赔偿请求。但是,如果在刑事诉讼中已经证实了相应的事实,民事赔偿部分可以不再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检察院和被告人也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反请求。
第六十八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提出的民事诉讼请求,应当具有明确的被告人及其侵权行为和侵权事实。如果刑事诉讼已经查清了侵权行为和侵权事实,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在提出民事诉讼请求时,可以不提供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八条 有关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副本。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证明文件。
第八十九条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采纳:
(一)证据是伪造的,或者经认定属于伪造的;
(二)证据是从犯罪活动中获得的;
(三)证据是违反法律规定获取的;
(四)证据是被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所得的;
(五)证据已经被认定无效的。
经过法律分析和依据的列举,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需要提供明确的被告人及其侵权行为和侵权事实的证据,但如果在刑事诉讼中已经证实了相应的事实,民事赔偿部分可以不再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