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一般是通过房屋权属证书来证明持有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的合法凭证,一般房屋产权证明就是房屋所有权证的开具。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居民办理房产产权证明首先需要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去当地房管局开具。各个地区的具体要求会有所不同,可以先咨询当地房管局再进行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开房产证明需要准备不同的资料如果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必须携带两个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则需要携带户籍卡或户籍证明。如果单身只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如果离异还需要携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由于各个地方行政不同,具体准备资料和费用等信息请咨询当地房管局。
一、房屋产权证明书办理具体流程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2-3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并在《购房合同》中对其加以约定,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二)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准业主们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二、房屋产权证明书申请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最后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在提交办理申请后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通知的时间及时领取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