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是不适用于专属管辖,而是适用于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个人认为适用,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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