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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私自离职,公司不给工资合法吗?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实习期实习协议约定实习报酬合法性:未约定不发工资合法,约定发工资不合法。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关系非劳动关系。实习协议应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实习协议内容包括基本信息、时间地点、食宿休假、劳动保护、考核、违约责任等,顶岗实习还应约定报酬及支付方式。

法律分析

实习期的实习协议中如果没有约定要给付实习报酬的,则不发工资是合法的;如果实习协议中约定了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则是不合法的。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般并不是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各方基本信息;(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六)实习考核方式;(七)违约责任;(八)其他事项。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拓展延伸

实习生提前离职,公司是否有义务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实习生提前离职时,公司通常有义务支付已经完成的工作期间的工资。然而,实习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公司的规定可能会对此有所规定。如果实习生在离职前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公司可能有权拒绝支付工资。因此,实习生应该在提前离职之前与公司进行沟通,并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实习生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确定自己的权益。总之,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习合同和当地法律来决定。

结语

根据中国劳动法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的实习协议中如果没有约定实习报酬,则不发工资是合法的;而如果实习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则不支付工资是不合法的。实习生在提前离职时,应与公司进行沟通并尽量达成一致意见,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定具体情况下的权益。请注意,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习合同和当地法律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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