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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发票遗失的补办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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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发票丢失时,患者需要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开具发票丢失的证明,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持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门诊二楼收款挂号窗口进行补办。

法律分析

门诊发票丢失补办的方式是患者需要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开具发票丢失的证明,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并持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门诊二楼收款挂号窗口进行补办。

拓展延伸

补办门诊发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补办门诊发票是患者在就诊后因各种原因未能在医院开具发票的情况,为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对于患者需要补办门诊发票的情况,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患者需要携带原发票到医疗机构的财务部门进行补办。财务部门在核实患者身份后,会为患者办理补开发票手续。

其次,补办门诊发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患者身份证、原发票、费用清单等。医疗机构可能会要求患者提供相关的病历和医疗费用收据等证明材料,以核实患者就诊的真实性和医疗费用的合理性。

最后,补办门诊发票的时间限制也需要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应当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报销或抵扣。因此,患者需要在开具发票后的180天内到医疗机构的财务部门进行报销或抵扣。

为了避免因补办门诊发票不规范而产生的法律风险,患者在补办发票时需要注意以上事项,医疗机构也需要遵守相关法规,确保患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门诊发票丢失时,患者需前往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开具证明,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持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门诊二楼收款挂号窗口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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