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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父亲家暴了应该如何办?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家庭暴力受害者可报警、投诉或求助,公安机关应及时制止并调查取证,轻微情节可给予批评教育或告诫书。受害者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法院应受理并在72小时内作出决定,保护令可包括禁止暴力行为、骚扰等措施。违反保护令构成犯罪者将受到刑事追究,否则将受到训诫、罚款或拘留。

法律分析

1、子女遭受父母的家庭暴力,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向村、居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遭受家暴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他们可以选择报警、投诉或求助于村、居委会、妇联等单位。公安机关应及时出警,制止暴力行为,并提供协助和支持。对于轻微的家庭暴力行为,公安机关可以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受害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以保障自身安全。违反人身保护令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措施旨在维护受害人的权益,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行为。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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