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股东之间股份转让并不是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若是合伙时签署了协议的,只要协议之中的内容并没有违反约定,那么按照协议处置就可以了。若是合同之中并没有对转让事宜进行约定,那么一般是需要由全部的合伙人同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