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请办理证照流程;办理公司营业执照(设立独立核算,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下,到区工商局办理,2000万元以上,到市工商局办理。所需材料:3.1.1各投资方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4份3.1.2验资报告:办理验资报告时,由股东出资,汇到所在地工商局指定的银行,凭到帐单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6份,取费标准为注册资金的0.4%以下3.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彩色一寸照片4张3.1.4委托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3.1.5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份3.1.6领取执照费用不同,需预先了解,申领费用。3.1.7领取营业执照后,到广告科办理公告。(由工商局指定媒体,根据版面不同,收费为30000元一1200元,建议各地区以最低费用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五)私营企业;
(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