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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制度,员工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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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注意事项: 1、 劳动合同 制度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2、劳动合同制度无效的情形; 3、劳动合同制度的必备条款不可少; 4、 试用期 的长短有规定; 5、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 的情形仅适用于服务期和 竞业限制 ; 6、劳动者应当了解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身份证 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 法规 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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