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未成年人因未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 法律问题

未成年人因未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 法律问题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所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除法定的犯罪类型之外,不以犯罪论处,不负刑事责任。2、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没有任何处罚措施。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可以视情节,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或者由政府收容教养。收容教养的,会被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也是一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