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工伤月平均缴费工资指什么

工伤月平均缴费工资指什么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单位平均月缴费工资是指公司帮员工交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果工资是一千二百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一千二百元,按百分之八比例,应当缴费九十六元。如果工资是五千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四千五百元,以上的五百元不计为基数,按百分之八比例,应当缴费三百六十元。

一、陕西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根据最新显示,陕西省五险一金缴纳具体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省上年度在岗职月工平均工资60%-300%)比例:28%(单位20%,个人8%);

2、医疗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9%(单位7%,个人2%)另:补充医疗:¥8.00元/人/月(单位¥6.40元,个人¥1.60元)医疗保险工本费:¥10元(个人承担,包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

3、失业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3%(单位2%,个人1%);

4、工伤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1%(由单位承担);

5、生育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0.5%(由单位承担);

6、住房公积金: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860.00元—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0%)比例:20%(单位10%,个人10%)。

二、四川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标准是不能高于企业工资总金额的20%。企业的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该单位职工工资金额的比例进行基本的养老保险费用的缴纳,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现在企业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高于几月工资的20%的。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具体如下:

1、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养老保险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计算下限,其他险种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计算下限)、(元/月)基本养老保险:2966元;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236元;

2、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和上限标准之间(元/月)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工资收入;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3、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计算上限)(元/月)基本养老保险:16179元;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16179元。

三、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怎么算

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应当是按照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水平来进行不同的计算的。与社会平均月工资相比,如果职工工资收入高于社会平均月工资3倍时,缴费基数就是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计算,以上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计算;

如果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60%时,缴费基数就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计算。

(一)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27%,缴费基数为企业上年参保人月平均工资。

(二)失业保险缴纳比例为1.5%,缴费基数为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

(三)工伤保险缴纳比例按行业差别费率确定(0.2%至3%),缴费基数为企业上年本企业被保险人月平均工资。

(四)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比例为9%1%,缴费基数为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

(五)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缴纳比例为1%,缴费基数为企业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