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婚前或婚后夫妻财产公证的利弊有什么

婚前或婚后夫妻财产公证的利弊有什么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不利处在于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伤害夫妻感情,因为有的人会难以接受。有利处在于能够有效的减少财产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