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违法行为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形适用行政拘留。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违法行为人,不适用行政拘留;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同样不适用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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