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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后如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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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要回子女抚养权需要条件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与对方同居,该方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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