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不构成犯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对于嫖娼未遂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行侍蔽处五日谈中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档州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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