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敲诈勒索未遂能否从轻处罚?

敲诈勒索未遂能否从轻处罚?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敲诈勒索未遂可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行为人已着手实施犯罪却未得逞,符合犯罪未遂的三个条件,可参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第23条第2款,对未遂犯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分析

敲诈勒索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1、《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必须符合3个条件;

(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3、《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拓展延伸

敲诈勒索未遂犯罪的刑事责任如何界定?

敲诈勒索未遂犯罪的刑事责任界定涉及多个因素。首先,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胁迫、恐吓等手段,索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未遂犯罪指的是犯罪行为没有完成,但已经开始实施的情况。对于敲诈勒索未遂犯罪,刑事责任的界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犯罪的主观故意程度、犯罪行为的实施程度、对他人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等。通常情况下,未遂犯罪相对于完成犯罪,刑事责任可以从轻处罚,但具体的刑罚幅度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考量。因此,在敲诈勒索未遂犯罪的刑事责任界定中,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公正、合理的方式确定相应的刑罚。

结语

敲诈勒索未遂犯罪的刑事责任界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胁迫、恐吓等手段,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对于未遂犯罪,根据犯罪分子的主观故意程度、犯罪行为的实施程度以及对他人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综合考量各种情况,以公正、合理的方式确定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