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司对个人债务的认定及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规则。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公司不需偿还。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股东已退出一般无需承担公司债务,但若滥用公司法人地位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应连带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一、个人公司对个人债务的认定
个人公司对个人债务的认定主要看债务是谁所负的,如果是以公司名义借的,属于公司债务,以个人名义借的,是个人债务。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属于公司的债务,其双方签订的合同加盖有公司公章。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所签订的合同只有个人签名,没有加盖公章。如果是公司债务,必须由公司进行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公司不用偿还。司内部可以对法定代表人的权限做出进一步的。公司内部的包括章程、规章和决议。例如,有的公司的章程规定如果对外交易达到一定的金额,法定代表人必须征得董事会的同意之后方可签署成交,否则由其个人承担责任。章程和董事会、股东会的决议也可以做出类似的。但是规章和决议属于公司内部规定,外人无从知,所以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规则
1.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是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股东已经退出还需承担公司债务吗
股东已经退出一般是无需承担公司债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结语
个人公司对个人债务的认定主要根据债务是以公司名义还是个人名义借款来确定。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股东仅在其认缴或认购金额范围内承担责任。一旦股东已退出,一般无需继续承担公司债务。然而,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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