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加名字是否共同财产?

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加名字是否共同财产?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加名字是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为自愿赠与,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离婚时需综合考虑双方结婚时间长短、有无孩子、过错方等情况,房产分割不一定按一家一半。需考虑婚内财产约定以及房产份额约定。

法律分析

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加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进行加名,被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行为,因此房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然而,离婚时并不一定按一半进行分割,还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是否有孩子、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此外,还需考虑是否有婚内财产约定以及房产份额的约定,即公共共有或按份共有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