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暴离婚的,对于施暴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法院可以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酌定对施暴方予以少分财产,以此惩戒施暴者。
除了施暴方少分财产,在离婚纠纷中,家暴受害方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指的是家暴行为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指对受害方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通过给予抚慰金的形式进行救济。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