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资6000元,且无其他扣除费用则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6000-5000)x3%=30元
个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金额=薪资收入金额-基本减免金额-专项扣除金额-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金额。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章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章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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