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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和投案自首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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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和投案自首应按下列标准进行认定:
1、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人,除了必须有逃逸的客观外在行为方式,同时还必须具有逃逸的故意,即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
2、投案自首的,应有主动或委托他人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等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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