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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书向谁递交?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

1、再审申请书应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2、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书3、再审是指根据审案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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