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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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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中的补偿金标准是先按照双方约定进行赔偿。即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而如果不存在约定的,则按照法定经济补偿金赔偿。如果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计算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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