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重婚、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违法行为导致离婚,给无过错方造成精神损害。要求赔偿需满足法定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轻过失不构成过错,只有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才能构成。由于家庭和谐的考虑,轻过失不应请求赔偿。
法律分析
1、须有法定违法行为
配偶一方实施了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2、须有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即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是有过错的配偶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致使离婚,造成过错方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
3、须有因果关系
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并造成无过错方配偶遭受精神损害的直接原因。
4、须有主观过错
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过错而言,一般过失是不能构成的,只有在重大过失和故意的情况下方可构成。而这里的重大过失是指,侵权人违反夫妻间基本的注意义务,即侵权人完全可以预料到自己的行为将夫妻关系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而怠于注意并不为相当准备。配偶一方由于一时疏忽之轻过失所造成的侵权行为,因其违法性不高,基于家庭和谐之考虑,尚属“情有可原”,应认为不得请求损害赔偿为宜。
拓展延伸
离婚后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和申请条件是什么?
离婚后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和申请条件是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为了获得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离婚必须是合法的,并且存在可以证明的精神损失。其次,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离婚是导致精神损失的直接原因,如精神痛苦、抑郁等心理状况。此外,也需要证明该精神损失是由对方的过错或不当行为所导致。赔偿标准通常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确定,包括受害者遭受的精神痛苦程度、持续时间以及相关经济损失等因素。因此,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申请条件还需根据当地法律进行进一步了解和咨询。
结语
离婚后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和申请条件因地区而异。一般需满足合法离婚、证明精神损失的存在和直接原因、证明对方过错或不当行为导致精神损失等条件。赔偿标准由法院根据案情确定,包括精神痛苦程度、持续时间和经济损失等因素。具体赔偿标准和申请条件请咨询当地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