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向当地的妇联寻求帮助,最好能保留妇联出面调查的证据或书面记录等。
2、可以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要求其对夫妻作笔录,若有伤情可要求进行伤情鉴定。
3、可以向当地的街道、居委会寻求帮助,必要可由他们出具书面证明证实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
4、同步保留医院的就诊证明及相应的照片佐证。
一、什么样的证据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二、家庭暴力该如何收集证据?
具体而言,在发生家庭暴力后,作为受害人方应从下列角度收集、保全证据: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较出警记录更为全面,一般情况下能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等。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
5、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医院的病历与照片也能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三、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
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5.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6.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7.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8.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
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1.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2.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1.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2.草率结婚当事人自诉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3.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Copyright © 2019- sarr.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