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别除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是应当参加债权申报的,若其不参加债权申报,则视为放弃该优先受偿的权利。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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