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出生后不久,父母则需要给孩子尽快的办理落户手续,原则上是需要在一年之内进行办理的,超过一年以上的时间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常住地一般指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如果婴儿在其母亲暂住地出生的,可等其母亲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后再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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