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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的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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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将登记备案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要件的,则依照约定,房屋租赁合同将在登记备案后生效。

对于一些部门办理某些行政审批时所需要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时,双方当事人就要做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如:申请营业执照时,工商部门需要提交备案证明。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申请时,对于固定居住场所需要提供备案证明。外国人做外国人住宿登记时居住场所需要提供备案证明。

一、房屋租赁是否需要备案登记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出租是否备案不影响房屋租赁协议的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

①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②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③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④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房屋出租不是必须备案,但是备案可以保障当事人的相应权利,由此,还是建议能备案的尽量选择备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二、红本租赁合同多久办完

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时候能办下来是没有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租赁合同成立后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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