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赎回是指基金卖出的意思,一般针对的是开放式基金。若申请将手中持有的基金单位按公布的价格卖出并收回现金,习惯上称之为基金赎回。开放式基金是以您手上持有基金的全部或一部,申请卖给基金公司,赎回您的价金。一般的开放式基金赎回的流程为:T日未报,T+1已报,T+2已成。
赎回方式
全额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部分赎回
基金管理人将以不低于单位总份额10%的份额按比例分配投资者的申请赎回数;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应做出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的明示。注册登记中心默认的方式为投资者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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