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文件中六个方面的督导检查内容,燃气主管部门立即组成两个工作组,对供气行业的生产运行、制度管理及日常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供气企业现状
彭泽县现有供气企业11家(其中液化气站9家、天然气公司1家、LNG气站1家)。有3家供气企业分布在县城,8家供气企业分布在乡镇。截止20xx年上半年,我县供气生产运行情况如下:
(一)天然气管线铺设约125公里(其中中压管线约80.94km),1至5月份供气总量7.1万方,现有居民用户1.3万户,商业用户137户,工业用户35户;LNG公司属自营类,专为润城新材料有限公司供气,20xx年1月至6月供气总量约170万方。
(二)现有石油液化气站总储气量达550立方米。1至6月份液化气供气总量达907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强化安全责任管理
1、高度重视。今年以来,我局将供水供气行业的安全工作作为管理工作重中之重,年初召开燃气安全专题会议,会议就上年度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对本年度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会上与各燃气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全县供水供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整治。
2、强化管理。供气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三个到位”:一是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精神学习传达到位;二是各项安全检查落实到位;三是提出整改意见后复查到位。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好省市供气安全管理文件精神结合城市运行相关要求,于20xx年6月16日在建设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县供气企业负责人培训会,同时对近期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布署,并与各供气企业签署安全生产承诺书。各企业负责人现场交流了安全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责任。
3、加强培训。督促各企业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同时督促各企业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供气安全。
(二)突出检查环节,狠抓检查整治工作
我局负责全县11家供气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上半年以来,我局在加大对元旦、春节、五一和端午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督查的同时,加强对“”和高温季节等特殊时期安全工作的明察暗访工作。截止6月份,我局安排两个检查组,对11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运行进行了6次大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33处,当场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检查以“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台账,逐条逐项进行整改,上报书面整改材料,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真正做到闭环管理,使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值班制度”,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安全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并做好值班和检查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我县县城及重点乡镇液化气站运行情况较好,部分边远乡镇液化气站安全意识不强,存在违规操作现象,部分燃气企业消防设施不健全。
(二)企业所在乡镇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业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不协调,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三)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有待加强。
四、下部打算
经过我局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努力,今年以来,我县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但供气安全管理工作仍面临种种困难,距上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xx年,我局将以贯彻落实《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为出发点,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和《九江市燃气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为契机,做好我县燃气管理工作,做到依法管理,建立长期有效的检查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规范我县供水供气市场,落实供水供气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供气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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