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质量公告([20xx]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加强对北京市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化妆品抽检计划的要求,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抽检,现将结果予以公布。20xx年3月至5月,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场所销售的祛斑类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完成抽检祛斑类化妆品30批次,其中卫生质量不合格批次为1个,不合格率为3.33%;标签、标识、说明书不合格1个,不合格率为3.33%。(结果详见附件:20xx年化妆品(祛斑类)抽检卫生质量结果汇总表)对公告中的不合格化妆品,我局将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附件:20xx年化妆品(祛斑类)抽检卫生质量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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