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始终坚持把好物价管理关,认真执行物价和上级管理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兼顾医院和患者利益,做到合理收费、合法收费、透明收费。在执行标准方面,严格以省、市物价部门及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为准,杜绝违规收费现象。严格履行新项目、新卫材价格申报审批程序,对照收费标准确定其是否符合规定,物价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不审批则不准许收费。
保证医院收费透明度,坚持执行价格公示制度,通过设置触摸屏、公示板、公示本、公示牌,打印并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打印出院结算明细表等多种方式和措施,为患者提供收费项目标准及消费情况查询服务,使患者明明白白消费。按规定时间重新申报备案已到期的手术类、检验类、影像类等价格调整的收费项目,以及特需病房床位费标准。及时核准临床新增收费项目及使用新型卫材收费标准,并在收费系统中编制收费编码,交医保处对照后立即通知相关收费科室使用。
物价工作坚持以服务临床、服务患者为首任,及时为临床及患者解答收费方面的咨询和疑问,特别是做好对患者的解释说明工作,解除患者对医院收费存在的疑义,杜绝了因物价问题引起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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