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本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作出如下决议:
1、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本社章程。
2、选举 为本社理事长。
3、选举 、 为本社理事。
4、选举 为本社监事长。
5、选举 、 为本社监事。
6、其他事项。
设立人签名(盖章):(见附页)
设立人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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