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不同意公司转让的话,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此时债务由原公司承担。
如果债权人同意公司转让的,公司原有的债务应由转让后的公司进行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4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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