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机关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提高福州城市交通文明和福州城市窗口形象,推进XX市直机关在“文明交通”中持续走前头、作表率,福州工委、XX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近日向市直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发出《“文明交通从机关做起”建议书》。
《建议书》建议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习、知晓、宣传交通文明礼仪,以自身的规范行为和良好素质感染和引导其他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文明驾驶、遵章守法的城市交通氛围;并做到“三个倡导”:
一是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交通信号等六大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倡导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公交)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向车外抛洒垃圾、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六大交通陋习。
三是倡导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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